在此提醒们注意以下几点:
1.若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与签署
劳动合同,会以书面方式通知,并依法终止与本公司之间的
劳动关系,同时不会对支付任何形式的
经济补偿金。
需要指出的是,自进入本公司开始工作的那一天算起,如果经过我方书面通知后,仍未能在一个月内与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将不得不书面告知终止劳动关系。
2.如若自进入本公司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尚未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会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向支付双倍的
工资。
所谓
双倍工资,即从开始工作的第三个月开始,直至完成的全部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若双方因劳动合同事宜发生
纠纷,可通过
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