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的正式审理时间大约为两小时左右,若案情结构相对简单清晰,那通常在完整的两个小时内即可完成庭审工作。
然而,倘若所涉人员较多且案件较为错综复杂,则可能会持续更久。
值得注意的是,如涉及特别情形,庭审时长还有可能进一步延长。
以下就详细解释开庭过程中的各项环节:
首先,原告有权提
起诉讼;
其次,收到法院受理通知后,被告需在十五日之内提交
答辩状,而法院亦须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
如果被告未提交答辩状,对案件审理本身并不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当确定需要展开
庭审程序的案件时,法院应提前三天向相关
当事人发送通知并且进行公告;
之后便是庭审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法庭调查阶段了:在这一阶段,起诉方和被告均有机会进行自我陈述,同时法院也需明确告知
证人在此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以及需履行的作证义务,证人需真实全面地提供
证人证言;
此外,相关的
书证、
物证以及视听资料也需要被展示出来;对于鉴定结论及勘验笔录等重要
证据,也需按规定予以认证和宣读;紧接着的是法庭辩论阶段:起诉方、被告及第三方
诉讼代理人都有机会依次发表自己的观点甚至互相争论,直至全部辩论过程终止,审判长方可根据原告、被告及第三人间的顺序来征求各方的最新意向;顺利完成庭审辩论后,应依照法律规定流程做出裁决。
如在裁决之前,双方能达成调解意向,仍可先行开展调解,否则应立即作出判决;
最后,判决宣布完毕后,庭审即告圆满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