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前往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行使
申诉权利。
作为
劳动者的申诉方,务必携带好有效
身份证件,同时提供一份其
复印件以备核对之需。
若有所属委托
代理人代为
代理,则需要向仲裁委提交相关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而针对用人单位提出申诉的情形,则须一并提交单位的
营业执照副本,并同样在开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基础上,加上本单位
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具有
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