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帮信罪的审判时,通常参照的
量刑金额标准主要集中于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
违法所得超额达到了一万元或以上以及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为
犯罪嫌疑人提供资金超过了五万元等情况。
一旦构成本罪,则需接受相应的法律惩罚,通常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如果案件较为复杂并且牵扯到单位,那么对单位同样会进行判定,除罚款之外,还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另外,如果存在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情况,将依照处罚更为严重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相应的罪行和量刑。
对于帮信罪的认证,关键在于对以下几个要点的理解:
首先,从
犯罪主体角度来看,帮信罪的承担对象为一般主体;
其次,在主观方面,犯罪者必须具有明确的有意性,也就是要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进行的信息
网络犯罪提供协助;
其次,
从犯罪侵犯的客体来看,其重点在于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最后,客观方面则需要展现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行为,且
情节严重的情况。
关于情节严重的界定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是从数量上看,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属于情节严重范围内;二是计算支付结算金额时,金额超过二十万元即可视为情节严重;三是用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且数额达到了五万元以上即是情节严重;四是确认违法所得是否达到一万元以上也是判别情节严不严重的依据之一;五是若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到
行政处罚,而后再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也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之内;六是如果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
犯罪行为酿成了严重后果,那么这也将判定其情节严重;七是在法律中尚未明确列出的,但实际情况符合情节严重条件的,皆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条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