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产假期包括了周末以及诸如国庆节等
法定节假日。
产假,是为在职妇女在生产前后提供的特殊休假福利待遇,这类假期的起止时间一般为分娩前所预定的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之间,对于
晚婚晚育者来说,如有需要,可适当延长至四个月;女员工在生育过程中,享有至少九十八天的产假权益。
职业女性在享受产假的同时,雇佣方不得随意降低她们的薪资标准,也不可通过解雇或其他方式终止其
劳动合同。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