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未成年(未满18周岁)者属于受限
民事行为能力主体,然而在以下两种情况下,
未成年人所
签定的合同依然可以认定为具备
法律效力:
首先,年满16周岁但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18周岁)的人群,若已经开始参与社会劳动并依靠个人收入维持主要生存开支,则他们将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所签订的各类合同均应受到法律保护而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对于尚未成年(未满18岁)的公民,涉及到被赠与或者单纯获益性质之合同事项时,其所签订的相应合同亦依法生效。
《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由其
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