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凭借银行转账凭证往往不足以确认
当事人从事了
嫖娼活动,若缺乏其他确凿的
证据来证实存在嫖娼行径,便不能判定其构成实际的嫖娼
违法行为,进而无法依法予以相应的
治安处罚措施。
但是,倘若能提供充分的相关证据来证明的确发生过嫖娼行为,那么就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对涉事者实施
拘留和罚款等惩戒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