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并不强制要求必须明确表达
财产分配方式。
通常而言,在离婚协议具体条款中需明确阐明财产如何进行分配、未成年
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
债务分摊等关键事宜。
然而,若夫妻双方基于已经达成一致共识的基础上,决定
暂缓执行财产分割事项,即未将财产分配条款纳入离婚协议,该决定为合法行为,且现行法律亦无对此种做法加以限制。
因此,此种情形下,人们无需担忧转让协议效力受到影响,可以选择在
离婚后通过进一步磋商或重新启动
司法程序来明确划分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