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在我国境内,涉及性工作者营利活动的行为被视为非法,这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需要承受相应的行政制裁。
然而,这种行为并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
刑法罪行。
若不幸地遭遇到法律的惩罚,可能将遭遇10至15日之间的
羁押,亦或者面临长达6个月的劳动教养,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罚款数额一般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然而,若是参与了所谓的“群体式淫乱”行为,则情况将会变得更为严重,因为这已经触及到了刑法范畴内的
犯罪问题(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参与者,只要参与人数超出三人),有可能遭受为期五年的
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
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