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员工离职的事宜中,无论该员工本月实际在职时间是否超过一个自然月,公司均需为其支付当月份全额的
社会保险费用。
并且,依据我国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他/她所缴纳的
社保费用应当由个人部分和企业部分组成,不得有违背
社会保险法的任何
违法扣除行为。
在完成所有
离职手续后,员工在计算当
月工资时,相应的社保费用应根据相关社保制度予以分摊,既包括单位承担的那一部分,也包含个人负责的那一部分。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