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针对套现
信用卡行为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和
刑事责任,具体而言,如果套现行为的涉及金额过于庞大,则可能构成触犯
刑法第196条所界定的
信用卡诈骗罪,在此情况下,
行为人将面临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受到相应的
刑事制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存在任何形式的
信用卡欺诈活动,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时,行为者需承担如下
刑罚后果:
处于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惩罚,并处以2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
罚金;
反之,如果涉及金额更为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情节较为严重的现象,那么行为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须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
倘若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比如涉及金额达到巨额级别,或者牵涉到其他尤为恶劣的情节等,那么行为者将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刑罚,同样还须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或者面临财产被国家没收的可能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