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倘若列为单独所有标识时,名义配偶即享有相应权益份额。
值得注意的是,
房产证上注明为单独所有并不等同于该
房屋产权仅属于登记
产权者个人所有,而不包含其他所有权人在内。
然而,根据法定的
夫妻财产共有的原则,若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购置的资产,并且在夫妻间并无针对该房产产权如何分割的具体书面协议,那么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列明了任何一方的姓名,原则上都应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