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演艺直播者已提供的礼物是否有可能被追回,应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分析和判断。
首先,当赞助礼物的人士为年满法定成年年龄的成年人时,其在赠送礼物完成后,赠与行为便视为即时产生效力,因此捐赠出的礼物无法
恢复原状或要求返还。
其次,如果提供礼物的人为未达法定成年年龄的青少年群体,那么一旦他们将礼物赠送给上述直播者之后,如果家长方面对该捐赠行为提出异议并认为其失去了合理合法性,则此类赠与行为理应被判定为无效。
在此种情况下,直播者有义务将受赠物品如数归还给相关的青少年群体。
若遇到了礼品未被适时退还的情况,家长们可尝试通过
司法程序等手段采取
强制措施收回这些礼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由其
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