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完毕
离婚事项之后,倘若男方未能达成出售房产之意向,女方有权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对于该处房产予以
财产分割。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裁决将房产所有权判定给男方持有,同时,男方须负担支付女方相当于该房产市场价值半数的
补偿金。
涉及到
房产分割事宜的具体计算法则如下:
首先,由获得房产的那一方承担起偿还尚未结清的
银行贷款和相应利息的责任,同时向其他方支付约定的补偿房产款项;其计算方式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形式进行衡量:
(1)按照房屋价值增值部分与已支付房款之间的差额,乘以百分之五十作为补偿金额;
(2)按照当前房屋市场价值减去尚需由银行继续支付的
按揭贷款余额,再乘以百分之五十,以此得出补偿金额。
在实际处理过程中,房屋市场价值可以参考专业的评估机构所提供的数据,或者经过夫妻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加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