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超时上班的工作任务之后,若雇主并未如约给予相应的
加班补偿费用,那么,作为
劳动者,您有权采取下列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是向公正权威的调解机构提出
申诉请求;
其次,可以向依法行使劳动监督管理职权的劳动行政机关投递反映问题的投诉材料;接着是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要求的申请书;倘若上述方式未能妥善解决
纠纷,劳动者还可向人
民法院发起支付令的申请;
最后,还有其他可以采取的合法途径等待着您去发现和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履行生产经营职责的用人单位而言,虽然由于业务运作的特殊需求,有时会被迫与工会及劳动者共同协商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即使如此,还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即每天的总延时常量不应超过1小时。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