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养老保险的一次性补缴政策主要如下:
针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而言,若在到达
法定退休年龄之际,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仍未满15年者,则可申请进行一次性的补缴;对于参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保人来说,如果他们在该制度开始实施后的年龄已经超过46周岁,并在逐年缴纳保险费用直至60周岁为止的情况下,其个人账户中存储的本金及利息总额仍不足以抵御未来生活所需,那么这些投保人将被授权自由选择是否进行一次性补缴;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形也可适用此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