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经获得
保释候审的情况下,仍然有可能获准
逮捕。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如果满足了逮捕的特定条件,或者在保释候审期间触犯了相关规定,那么就存在被再次
批准逮捕的可能性。
如果被保释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违反了上述两项规定,且已经缴交了
保证金,则将部分或全额没收其所缴纳的款项,并根据不同的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作出深刻的检讨,重新的缴纳保证金或提出
担保人,或者是监督其进行居住,乃至最终执行逮捕。
对于那些违反了保释候审规定,并且需要执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有权对其采取先期
拘留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