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的房屋是具备土地
抵押借款资质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仅限于那些拥有合法自己修建的住宅建筑的农户才有权得到此项权益。
这是由于我们国家现行的相关法令明确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并不具备作为
抵押物的资格。
同时,所有关于
土地所有权和集体所有土地如宅基地、自留地以及山林等的
使用权同样也不被允许作为抵押的标的物。
《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
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
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