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
协议离婚方式的夫妇们有一个月的冷静期。
当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等原因选择协议离婚时,他们可以在此向当地
婚姻登记机构
递交申请,并在承诺期的一个月内完成
离婚手续。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还有另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通过法律
诉讼程序进行的
离婚诉讼。
如若夫妻二人间达成了
自愿离婚的共识,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就
财产分配问题签署全面、公平的协议书,然后再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处进行
离婚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