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他们的户口并不一定需要进行转移。
然而,若存在夫妻之间有关于
户口迁移的约定或是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对此有所规定的,那么他们就必须根据这些特殊情况进行户口迁移处理。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他们的户口可以依照程序进行正常的迁移手续,例如从原来的
户籍地迁回到婚前
户籍所在地区,或者是迁移到长期居住的外地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
迁移证件,注
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
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