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双方中的其中一方被认定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之时,其伴侣在婚后便自动成为了法定的首要
监护人。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那些缺乏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和
未成年人,他们的合法
监护责任主要由有监护能力的亲密伴侣为之承担。
而所谓
监护权,即是对这些无法独立处理自身事务的人士的人身安全、财产保障以及其他法律保障进行全面监护和维护的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
《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
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