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付款性质,不妨将其视为仅
赠予出资父母之子女的一种方式。
在涉及到婚姻关系破裂而引起的房地产分割问题上,当以该房地产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同财产来予以分配处理。
在实际场景中,两位家长会共同为他们心爱的子女们购置房产。
为了防止子女
结婚后产生不必要的
纠纷,双方父母应该在
购房之前与专业人士共同制定一份详尽且合理的协议。
这份协议应当明确每一位家长的实际出资数、被购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每位家长所拥有的
产权比例等关键信息。
同时,这份协议还需要列明我方对所购房产处分权限的各项限制条款,这些条款都需要由各方参与人员(即家长和年轻人及其配偶)共同签署并确认,以便后续在面临
房产分割需求时能更为顺利地执行。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