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转正以后,因无任何过失而遭雇主解雇者,雇主有责任对该员工进行财务补偿。
若员工因自身过错导致受雇主解雇的情形出现时,则雇主无需为此承担财务补偿义务。
关于财务补偿的数额,应根据该员工作为会计实体的工作时间来确定。
具体来说,每年满一年期即支付该一个月全额薪资作为
经济补偿金,六个月至不足一年年限的,以一年的期限计算,而不足六个月的,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全额薪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