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道路交通事故的
逃逸案件中,若获得了被害者的谅解,能否被判处
缓刑呢?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此类情况下,
交通肇事逃逸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惩罚。
然而,倘若能够获得被害者的谅解,则可适当从轻或减轻
刑罚。
这也是付诸行动的自我反省和忏悔,显示出服罪伏法的态度。
当然,具体是否符合
缓刑条件还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是否存在再犯之风险,以及肇事者的年龄、性别以及是否怀孕等特别身份人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