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
退休之后,
失业保险是无法进行返还的。
无论您所缴纳的失业保险资金中包含了个人支付部分或是企业支付部分,都无法获得退还。
这些缴付的失业保险费用将被纳入统筹基金之中,与您是否达到了
退休年龄并无直接关联,而取决于您是否处于失业状态。
只要您在过去的一年内成功缴纳了至少一次的失业保险费用,那么当您未来遭到失业时便可享受相应的
失业金待遇。
由于您当前尚未涉及到失业问题,因此自然也就不能够享有
领取失业金的权利。
《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
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