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未知状况下发生的车辆接触不被视为
逃逸的规定,这需由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基于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后方能明确。
通常情况下,这种行径并不归类为逃逸。
所谓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
机动车驾驶员在面对
交通事故时,不仅未在第一时间停车并
报警,反而选择偷偷离开事故现场,使得有关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民事、
刑事和
行政责任难以得到确认与追究。
逃逸的主要动因在于试图逃避或回避应负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