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欠款纠纷中遭受
起诉并无
案底之虞,此乃因案底系针对个人的
刑事犯罪记录,保存于各地区乃至全国家层面的档案系统内。
然而,欠款纠纷作为一种民事
法律关系,并不涉及
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故无法产生案底。
对于因欠款引发
诉讼之情况,如具备偿还能力,便应及时予以清偿,请
债权人申请撤销诉讼;倘若
无力偿还,亦需认真对待诉讼,准时出席法庭
听证与审判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
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