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能否进行无罪辩护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辩护律师在处理
刑事案件过程中的责任就在于提出被告人无罪辩护、罪行较轻辩护、
减轻处罚辩护以及免除
处罚辩护等各种辩护观点。
在刑事案件进入审判环节之后,若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的罪行并请求
判刑时,此种认罪和处罚的态度便被视为一类重要的从轻
量刑情节。
因此,辩护律师可根据此
从轻处罚情节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服务。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