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办理
取保候审手续并缴纳了一千元作为
担保金之后,只要所涉及的案件并不严重且未违反任何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范要求,那么便能够免于
逮捕和
判刑的
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取保候审者交付的
保证金额度的法定起步值为人民币一千元。
具体的数额水平应该依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综合性的衡量与评估:
即
保证司法
诉讼程序顺利开展所需的最低需求、
犯罪嫌疑人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程度、审理案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能会判处的刑期长短以及犯罪嫌疑人本身的经济实力等等因素加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世液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搜物物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