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遍情况下,由于
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的锁骨骨折往往会被评定为
十级伤残。
与此同时,根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
受害人必须等到锁骨骨折的治疗程序完全结束后,方能挑选那些具备诊断和评估资格的专业
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伤残评估工作。
这是因为在受伤一段时间内,可能无法客观、公正地对交通事故所引起的伤害程度进行衡量和评价。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
伤残等级。故此
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
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