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值得明确的是,无论是对于婚姻关系之中的双方,抑或对于其所共同生育的子女而言,若存在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者,在理论上,都无法构成遗弃罪。
然而,当涉及到未成年子女这一特殊群体时,若男方无视自身应承担的法定
抚养义务,未能及时支付必要的
抚养费用时,女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查阅相关
法规,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男方履行其应付的抚养义务。
然而,若情况进一步恶化至无论妻子亦或是他们的孩子均无法依靠自我生存,需要他人来照料他们的日常生活,且在此过程中,遗弃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那么这种行为将可能被视为构成
犯罪,依法应当受到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等相应
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