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协议书为众所熟知的
三方协议。
然而该协议并非传统意义上的
劳动合同。
1、
首先,大学生就业协议书被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而顾名思义,三方协议即是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洁说法,其主要功能在于明确规定了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学校各自在学生就业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与须尽的义务,从而有效地解决了如应届毕业生
户口迁移、人事资料保存、
社会保险缴纳、住房
公积金提取等一系列相关事宜。
2、
其次,在该项协议签署生效之后,当毕业生正式前往用人单位报到(凭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并且经由用人单位确认接收事宜完成后,该份协议便自动宣告终止。
《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