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家人或朋友离奇失踪时,我们必须迅速采取措施,立即向警方
报案,切勿延误最佳时机。
然而,报案并非无据之举,在提交案件之前,还需考虑到一些关键因素。
通常来说,假若您的家人或朋友失联已满24小时,即可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正式报案。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对他们的人身安全表示出极大的担忧,您亦可提前报案以争取更多时间。
在进行正式报案之时,您应尽可能提供失踪人员的照片、
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您最后一次与他们接触时的详细日期与时间及相关地点信息。
此类关键线索将有助于警方更为高效且精确地寻找并确认失踪者的位置。
总而言之,面对
家庭成员或好友失踪这一状况,请务必保持冷静,马上报案,并积极寻求警方协助,共同协力寻找失踪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
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
捏造事实,
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
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