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婚姻关系解除后,
离婚协议书明确规定
房产归属于女方所有时,需由男女双方共同前往
房屋产权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相应手续,将房屋权属证书更换至女方名下。
这主要是由于,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
动产与不动产的交付依据以完成
过户更为保险,也就是说,只有当房屋权属证书过户至女方名下之后,女方才能真正享有对此物业的全部所有权。
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有约定但男方却不履行过户手续,那么这样的行为将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支持。
《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