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在工作时未签署合约,那么是有权向劳动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的。
依据相关
法规,雇主应在雇员
入职后及时与之签订书面合同,即使已开始工作,但尚未
签署合同亦无需担心。
自实际开始工作之日起,至多一个月内,必须完成书面合同的签订。
若在此期限仍未能完成签订工作,则需按月支付薪资的双倍差额。
因此,对于那些未与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厂或公司,我们有权力提出补充
合同赔偿的诉求。
若雇主仍坚持拒绝协商,则我们有权尝试前往当地的
仲裁机构求助。
您可能并不了解,其实,我们还可以请求仲裁庭判决并要求雇主额外发放两倍薪水作为补偿。
而在
仲裁程序中,我们需要提交相应的劳务证明材料,如
工资清单、工作制服等。
如果最终的
仲裁结果依然无法达到我们的预期权益,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
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