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
传唤证后是否将面临
逮捕或
拘留,主要取决于调查的最终结论以及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
假设警方成功确认您确实曾涉及
违法行为,且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所规定的任一情况,诸如意图实施
犯罪行为、正在进行犯罪行为、犯案未被察觉,甚至拥有
犯罪证据、试图自杀或
逃逸等情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会面临
法律制裁,包括迫在眉睫的拘捕行动。
然而,如若警方澄清了事实真相,证实您并无不当行为,甚至
证据不充足,那么他们将必须尽快将您释放回归家庭,到那时,您便无需承受拘留之苦。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传唤期间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将会面临法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
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
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
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