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在第16天便可以释放
当事人?
拘留期15天的起算时间是从
被拘留者进入拘留场所的那一刻开始,但需注意在这一天并不计入
刑事拘留在内。
然后从次日起,按每天为一个时间段来计算。
具体来说,如果拘留期为15天,那么就从拘留当日算起,经过连续15个自然日后,于该月的最后一天上午被解除拘留。
当然,在日历上所记录的起止日期可能有所不同,因为实际的拘留天数可能会受到延迟或提前的影响。
另外,值得强调的是,
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设定的是10天以下,对于
情节严重的情况,也只允许不超过15天。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
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