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在恋人相守的时期里,为对方所支付的正常生活开支或具有特定意义的转账金额,理应被视为对另一方的
赠予之举;考虑到赠予行为的特性,这些资金将无法再次从对方手中
追讨回来。
然而,若恋人间有一方向对方借了债款,那么在终成陌路之时,原
债务方有权向对方索还本金并寻求
借贷利息的补偿,这些款项完全有可能再度收回;
同时,法律手段亦可成为保障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
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
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