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倒车过程中无意碰撞到他人汽车后径直离开,这通常被判定为
肇事逃逸的行为。
然而,如果能有确凿的
证据证实驾驶者当时并未察觉或者未能发现事故已经发生,那么这便不属于典型的肇事逃逸。
此外,
当事人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他确实对此一无所知并且是在这种情况下驾车离开。
只有这样,交警才可能判定该当事人的行为并非肇事逃逸。
然而,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能够支持这一观点,交警仍然可能将当事人视为肇事逃逸。
所谓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
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瞬间,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得交通事故引发的各种民事、
刑事以及
行政责任无法得以明确界定,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逃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