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并无必要过于强调这点,众所周知,法院在作出判定时已经明确了
迟延履行金应按照人民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的两倍计息,作为法律的具体规定之一。
然而,为了避免某些法院
执行机构可能的不当操作,保障
当事人合法权益,申请人在提出
强制执行请求时附带注明迟延履行金的详细计算方式会更加稳妥。
当法院未遵照此规定执行而产生争议时,申请人有权向上诉庭提起书面
申诉进行维权。
一般而言,在
民事判决书中所描述的
逾期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债务利息,在
申请执行时仅需提交
判决书或调解书的
复印件即可,由执行法庭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依法处理。
在收到执行申请书后,执行法官应有义务向下达
执行通知书给
被执行人,明确告知他将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执行。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一)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四十条
(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二十九条
(三)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利息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