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丈夫的亡故后的
遗产分配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其与前妻所生育的子女也是具备相应
继承权的。
值得关注的是,此种权利仅限于您丈夫死亡时按照
遗嘱规定合法取得的
个人财产部分。
在通常的法律
继承方式下,其详细的分配情况如下计算:
如果您的丈夫不幸先行离开了您,那么按照
法规,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将分为两部份,其中属于您的那一份被视为您的
私人财产,而另外的一份则属于您丈夫的遗产。
这份遗产将由包括您在内的多个
继承人共同分割,理论上来说,每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都应保持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