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已经办理了贷款手续的
房屋转让给他人,具体执行步骤包括:
首先依靠提前
偿还贷款的方式,对银行的
抵押担保进行清除并取得相应的
房屋所有权证,
其次由双方共同前往财产
登记机关,履行相关的
过户程序。
另外,如果暂时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您还可以与贷款银行进行协商,适当调整
贷款人,从而重新签署贷款合同,只不过整个流程相对繁琐一些。
这是由于银行基于贷款偿还风险以及工作负荷等因素的考量,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不太愿意给予配合。
而针对
房屋过户所需准备的材料,其中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
3.房屋查档证明;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
产权所有者需要提供其及其配偶的
身份证明文件,如若户口并非同一个地方,则要求他们出示相应的婚姻证明;
6.关于房屋销售的正式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
保证书;
8.购买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
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