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发生何事,亲生父母与其子女的亲情纽带都是无法割舍或切断的。
这种父子(女)之情源于血脉相连,是不可能通过任何方法来解除的。
作为父母,他们对于子女承担着抚育、养育以及教育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同样的,作为子女,他们也应承担起
赡养老年父母并给予扶持帮助的义务。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