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通知书的发出意味着个体或其亲属涉及到对《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违规行为,亦或是,其行为已践踏了《
民事诉讼法》或《
行政诉讼法》规定;而严重情况下,可能会引发
刑事指控。
根据具体情况,拘留性质可分为
行政拘留、
司法拘留以及
刑事拘留三种
类别,每一类别所遵循的法律条款及所须承担的法律后果皆不相同。
如果通知书提到行政拘留,那么就意味着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对于司法拘留来说,这可能意味着行为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当我们看到刑事拘留字眼下的通知书时,那就意味着行为方很可能正在面对
刑事犯罪指控。
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
拘留证,并应在拘留之后,迅速把
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最迟不能超过24个小时。
如果不幸存在无法联系到被拘留者
家属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及恐怖活动
犯罪等特殊情况,抑或需要避免阻碍侦查进度,则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告知被拘留者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
寻衅滋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