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住宅房屋权益争议的具体
诉讼时效并非固定不变。通常情况下,当法院受理了
当事人提交的
诉讼状后,经过严格的审查,若认定该
起诉具备相关法律条件,会在7日内决定
立案。针对事实清晰、情节相对简单且可以采用简易审判程序处理的案件,一般的
审理期限是不超过3个月;而对于需要适用普通审判程序的案件,则需在6个月内做出
一审判决。若其中一方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提出上诉,那么案件将进入
二审程序,此时二审程序亦有其相应的时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
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