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房产纠纷的问题上,
当事人可以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
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及组织的协助与协商,以便通过对话与妥协以达成和解协议;除此之外,他们还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至
仲裁机构以获得公正且具备法律约束力的裁决。此外,若各相关方均持有诉求,也可以跳过以上所述的调解与
仲裁程序,直接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向有权
管辖的房屋所在地法院提
起诉讼,以此方式来解决纷争。
《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
民间纠纷的活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