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约定,若
购房定金已得到严格履行,则可以予以退还。然而,在特定情形下,例如受政策变化或自然因素影响导致无法签订交易合同,或者由于双方对于协议及
补充协议的条款未能达成共识而无法
签订合同,但这并不归咎于任何一方,以及其他并非由
买方违约所导致的无法签订合同等情况,
定金都可予以退还。反之,如果是因为
卖方违约而导致无法签订合同,那么定金不仅可以退还,而且还可以双倍返还。除此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都是不予退还的。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