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受款项侵占并逃遁案件中未涉及诈骗行为,则不应视之为诈骗罪行。该类案件的核心侵犯对象为公私财产所有权。尽管部分
犯罪活动亦采用某种程度的欺骗手段,甚至追求某些非法经济收益,然而因它们并未直接触及或者仅仅局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不能视为诈骗罪。关于诈骗罪的具体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客体要件方面,诈骗罪主要针对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的侵害。这一
犯罪只针对国家、集体以及个体的财产,而非骗取任何其它非法权益。其次,在客观要件方面,诈骗罪通常表现为运用
欺诈手法获取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具体来说,这种行为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虚构事实,另一种是掩盖真相,两者本质上都属于让
受害人陷入误解的行为。再次,在主体要件方面,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他们达到了法定的
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就都可能成为诈骗罪的犯罪分子。最后,在主观要件方面,诈骗罪的主观心态表现为直接故意,同时必须具有
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意图。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不仅限于骗取有形物品,还包括无形物品和
财产性利益。如果有人利用欺骗手段骗取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的发票,那么同样会被认定为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