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务人依照事先承诺完成全部
债务的情况下,
购房定金是可以予以返还的。然而若债务人拒绝承担或未能按约定履行相关责任,那么
定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也未能遵守承诺或者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应尽职责,此时便需要对定金进行双重返还。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