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这一情况,
购房者可首先选择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以促使对方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有效的整改行为。若该商品房质量问题严重,无法通过维修手段予以修缮或者即使经过修理后仍未达不到双方事先约定的品质标准的话,买方则有权向卖方提出解约的请求,同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经济
赔偿责任以便弥补买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